首页 > 招生信息 > 正文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浙江音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04-20 14:06:11 | 基础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2010066隶属于:——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3014535隶属于:浙江省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浙江音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浙江音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浙江音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一、学校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9个,其中国家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专业5个。

学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及“本科+技师”高等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新模式,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近五年,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中共获国家级奖55项,省部级奖756项。2017年度,学校在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排名第66位。

目前,学校已培养6万余名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因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及突出的动手能力受到各用人单位的高度赞誉,就业率一直保持天津市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天津市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殊荣。

二、专业介绍

艺术与科技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与民航服务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够在航空领域从事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的高端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民用航空服务礼仪、简明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服务英语、民用航空航线&CIQ、民用航空服务与操作、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中国主要旅游客源国与目的地国概况、民用航空客舱服务模拟、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与管理、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民用航空地面服务模拟、民航服务心理与实务。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以从事航空服务专业的设计、组织,在国内各大机场、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地方航空公司、民营航空公司等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费(元)

计划

招生省份

招生科类

省统考类别

艺术与科技

12000

60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

艺术(文理兼收)

无省级统考

河南

艺术(文理兼收)

表演类

吉林、陕西

艺术(文)

无省级统考

招生计划数为指导性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校考考生人数酌情调整。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合格考生分布情况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计划编制时间及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办法执行。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名条件

(1)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艺术类专业报考政策。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男生身高174-184cm,体重为:(身高-105)±(身高-105)╳5% kg。女生身高 164-174cm,体重为:(身高-110)±(身高-110)╳5% kg。双眼矫正视力(C 字表)不低于4.8。

(4)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

(5)无色盲、色弱,嗅觉、听力正常。

(6)若本专业属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统考类别范围内的,必须取得该类别省统考合格资格。

2.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8:00-17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小艺帮APP(下载地址:

)进行报名,并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20年4月14日8:00-17日20:00

2.考试形式:考生通过小艺帮APP进行考试。考生可按照系统提示先进行模拟考试,再参加正式考试。

3.考试科目(满分400分):

(1)中英文朗诵(满分100分)

(2)形体测试(满分100分)

(3)泳装表演展示(满分100分)

(4)才艺展示(满分100分)

4.考试要求

(1)考生应在考试前签订考试承诺书,严格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录制视频,对视频的真实性负责。视频拍摄过程中,考生不能离开画面,考试视频不得编辑,考试着装、考试视频录制背景严禁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考生号、身份证号、就读中学、培训机构等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2)才艺展示环节所需音乐伴奏和道具等均由考生自备。

(3)考生在考试前应确认小艺帮APP为当前最新版本。

5.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4倍左右。考生可以在5月中旬通过小艺帮APP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3.专业志愿录取时,对进档考生不分文理统一按校考专业成绩排队,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4.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专门调查。一经查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依规坚决取消新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附则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未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电 话:400-022-9678

E-Mail:tutezsb@tute.edu.cn

网 址:

www.tute.edu.cn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 编:300222

微信公众号:天职师大招办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浙江音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高校全称:浙江音乐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3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邮政编码310024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制:按照不同招生模式、专业招考方向,分为两年制、四年制或五年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修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浙江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浙江音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的,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议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各类本科招生工作安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学院各类全日制本科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制定并印发各类全日制本科生年度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组织开展各类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和新生复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本科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学院纪委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的再监督,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面向全国计划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共582人,所有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面向浙江省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计划招收舞蹈表演、表演2个本科专业48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面向浙江省选拔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开展“专升本”招生,计划招收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本科专业20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规定执行。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0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计划招收15 人,录取原则按照《关于浙江音乐学院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0年专升本表演(越剧音乐伴奏)班招生公告》规定执行。

面向港澳台地区计划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表演5个本科专业10人,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面向国际学生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的学生,招生计划单列,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招收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基础网

第十五条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根据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和发展需要,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或招考方向。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我院各招生专业文理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外语入学考试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学院公共外语必修课授课语种为英语。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招考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咨询。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级专业统考规定,造成我院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 我院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艺术与科技8个本科专业(招考方向),参考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标准分计算);所有招生专业均不设文化课成绩单科分数线。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且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

(1)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钢琴曲写作》、《四部和声写作》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依次按《歌曲写作》、《面试问答》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招考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基本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芭蕾舞招考方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命题编舞》、《舞蹈即兴》(复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表演(音乐剧)专业依次按《声乐演唱》(复试)、《舞蹈表演》(复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报考我院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理论)、舞蹈学(师范)、艺术与科技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100)×70 +(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30

综合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学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作品表演》(复试)、《单一技术技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艺术与科技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新媒体艺术作品分析》、《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考生所填报志愿须与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专业或招考方向一致。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考生,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专业为艺术类第一批提前录取,其他招生专业为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非浙江省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0350元;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

住宿费标准:按每生每学年1600元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或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院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为准,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571-89808080

学院网址:

招办邮箱:zs @zjcm.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571-89808200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浙江音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南大学2020年舞蹈编导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在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江南大学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于1958年建校,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太湖之滨——江苏省无锡市。占地3250亩的现代化生态校园,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学校曲水流觞、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为青年学子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排行榜中,江南大学位列全国第47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精神,结合我校专业校考要求,特制定江南大学2020年舞蹈编导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所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四、校考报名

(一)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交费

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为

,系统每天6时至24时开放报名,请勿使用手机APP软件报名),按照提示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点等,完成网上报名、交费流程。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2. 现场确认

按照规定必须本人到场采集考生照片图像、身高等信息。考试组织以半天为单位集中进行,各考试时段采取现场确认先到先选原则。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艺术类(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下发的艺术类考试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 报考专业应与省统考的艺术类别一致,不得跨类报考。

2. 未完成网上交费、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具有考试资格。

3. 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出示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并盖章的身份证明原件,否则不予确认及考试。

4. 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取消其报考资格。

5.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确认要求、考试要求、相关文件规定等情况未能参加考试,测试费概不退还,请考生慎重考虑后进行交费。

(三)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考生需交纳测试费300元/人。

五、考试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江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证件齐全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有存储、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作弊论处。

(三)整场考试一律要求男生穿纯黑色的紧身练功服(衣裤),女生穿纯黑色紧身连体体操服(配白袜子),长短袖不限,服装上不允许印有任何图案或标识,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剧目考试可自备伴奏音乐U盘(U盘根目录下仅有一首mp3格式音乐)和所必需的简易服装、道具。

六、校考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20年4月中旬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校考成绩。学校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方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自行打印《江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七、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未组织相关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山西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其他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理兼招,按照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录取(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算)。

特别说明: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八、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

十、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浙江音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基础网。
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浙江音乐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推荐
2023浙江本科计划招生人数 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023浙江本科计划招生人数 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023浙江本科计划招生人数2023浙江本科计划招生人数如下:2023年浙江省高考第一段志愿填报工作,已经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5时30分结束了。根据2023年浙江省高考各批次划线情况,特殊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594分,共59126人,占比约20%。新一段(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488分,共175424人,占比约60%。新二段(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74分,共277524人,占

2024-04-05 07:46:34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分数线考试是我们升学的必经之路,我们在选学校的同时学校也在选择我们。考试过后,相信同学和家长们除了担心自身分数以外就是目标院校的分数线了。由于2021年的招生录取分数线还没出来,今天小编先给大家带来浙江省杭州市2020年普高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可以作为参考。浙江省杭州市2020年招生录取分数线 学校名称 最低录取分数线

2023-12-01 19:43:36
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有哪些
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1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有哪些2021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已经公布啦,以下内容是我整理的相关信息,大家赶快来查阅吧!2021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上海音乐学院简介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2024-03-29 15:32:16
上海音乐学院招收艺术生报考的条件? 上音难考还是浙音难考
上海音乐学院招收艺术生报考的条件? 上音难考还是浙音难考

上海音乐学院招生条件及要求一、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4.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

2024-03-18 08:16:57
天津高考政策解读 高考分数线公布
天津高考政策解读 高考分数线公布

天津高考政策解读2019年高考天津卷考试说明百度网盘免费资源在线学习链接:提取码:aitw2019年高考天津卷考试说明2019年高考天津卷说明-语文.pdf2019年高考天津卷说明-英语.pdf2019年高考天津卷说明-物理.pdf2019年高考天津卷说明-思想政治.pdf2019年高考天津卷说明-数学(文史类).pdf2019年高考天津卷说明-数学(理工类).pdf2019

2024-04-17 15:23:11
新疆大学本科招生美术专业 新疆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
新疆大学本科招生美术专业 新疆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

新疆师范大学艺术类分数线2022新疆师范大学艺术类分数线:1、音乐学:普通类72.027单列类(选考外语)69.033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64.9202、音乐表演:普通类76.047。单列类(选考外语)79.247。3、舞蹈学:普通类69.867。单列类(选考外语)72.767。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61.467。

2024-02-17 12:59:31
2025艺考生高考政策 山东省2024艺考政策 2024年音乐艺考时间
2025艺考生高考政策 山东省2024艺考政策 2024年音乐艺考时间

2025艺考生高考政策2025艺考生高考政策如下:一、统考加强,校考减少: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于本地生源极少的专业,鼓励采取联合组织省级统考的方式,报相关省级招委同意后向社会和高校公布。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解读:艺

2023-11-18 15:42:05
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江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江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音乐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

2024-03-15 08:05:25